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函授站教师聘任办法

  管理规定     |      2020-08-17 10:18     |    点击:122

  一、受聘教师的主要职责

  1、根据教学大纲、教材、自学指导书等教学资料,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按照教学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教学任务。

  2、对学生进行自学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制定自学计划,培养成教学生的自学能力。

  3、认真批改学生的平时作业,记载学生交作业次数和完成作业的情况。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严格要求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中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并及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

  二、聘任教师的条件和方法

  1、受聘教师必须熟悉高等继续教育教学的特点,热心高等继续教育工作,责任心强,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职责,保证完成教学任务。

  2、受聘教师一般应是校内外对口专业的大学教师,也可聘请具有讲授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教师应按高校教师条件聘任。

  3、聘任教师需要填写《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函授站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后一份存寄函授站,一份存继续教育学院。

  4、受聘教师由函授站发给聘书,并下达教学任务书。教师队伍要相对稳定,受聘者最少应完成一门课教学任务,不得中途辞聘。对严重违反教学管理制度或教学效果太差的教师函授站可随时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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