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函授站教学活动暂行规定

  管理规定     |      2020-08-17 10:19     |    点击:118

  函授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函授学习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以自学为主,并辅以必要的面授和辅导。函授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具有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钻研,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有计划的学习,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我院函授教学活动各门课程的主要教学环节是:自学(预习)→面授→辅导答疑→作业 → 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核(考试、考查)→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应在学院和函授站的领导下,妥善解决工学矛盾,认真学习,掌握现代化科学知识。现将函授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及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 自学活动

  自学活动是函授学习的主要环节,包括面授前的自学、预习及面授后的复习、作业。

  函授生必须认真按自己的具体情况订出自学计划,自觉地加以执行。函授生在自学时,应有计划、系统地阅读、钻研教材,掌握基本内容,为了便于记忆和领会教材内容,宜按章、节作好自学笔记,完成作业。函授生在自学过程中应学会独立思考、发现和提出问题,经过认真钻研和就地请教仍未解决时,可提请函授站点有关教师予以解决。函授生制订自学计划,要保证每周8学时以上学习时间。

  二、 面授

  面授是函授教学中的重要环节,通过面授教学启发和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入钻研教材,解决学生在平时出现的疑难问题,帮助学生掌握教材的重点和难点。集中面授时,函授站点选派或聘任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主讲,一般每天每门课程讲课不超过4学时,面授讲课总学时一般占在校生同类型、同专业总学时的30%及以上。学生在参加面授前,应按规定要求完成自学预习任务,以保证面授效果。

  函授生必须按时参加面授。面授学习期间考勤占总评成绩的20%。

函授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时,须由本人写出申请,出据相关证明,报函授站点批准。对于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允许参加考试,但按线性方式扣除考勤分。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三、 实验

  凡是教学计划中规定有实验的课程,应尽量开设实验。实验一般安排在面授期间进行,各函授站点要创造实验条件,按每门课程规定的实验次数和实验学时,精心组织,保证学生按实验要求完成实验环节。

  四、 作业

  作业是督促和检查学生完成自学计划、提高自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查学生平时学习成绩的必要形式。作业在面授后自学期间完成,于下学期面授时交函授站点。不交作业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作业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10%。

  五、 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函授教学的必要形式,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学生的自学质量,锻炼自学能力。辅导答疑分口头答疑和书面答疑两种形式。口头答题在面授期间进行;书面答疑在全学年中任一时间均可进行。学生可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教师提出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面授教师负责进行解答。

  六、 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是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能力。考核放在课程面授结束后进行,其中考试必须以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卷面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

  七、 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运算、制图和使用技术资料的能力。

课程设计按一门考核课程登记成绩,成绩采用五级分制。

  八、 毕业论文 (设计)

  毕业论文 (设计)是函授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对函授生所学知识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考核。因此,各函授站点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紧密联系实际,慎重选题,认真指导函授生进行毕业论文 (设计)。

  函授生在进行毕业论文 (设计)的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材料,勤于思考,独立完成毕业论文 (设计)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函授生毕业论文 (设计)按一门考核课程的成绩计算,成绩采用五级分制。

  本科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毕业论文 (设计) 考核成绩由毕业论文 (设计) 撰写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

  毕业论文 (设计)不及格者,允许在毕业后重新答辩一次,经重新答辩仍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九、 成绩考核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一般分考试、考查两种形式:

  1.考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由以下比例构成:

  面授考勤20%;作业10%;考试卷面成绩70%。

  考试课程每学期2-4门,考试题由函授站点会同学校共同负责组织命题及制卷A、B 两套,随机抽取一套同于考试,另一套用于补考。

  2.考查课程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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