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16-03-09 17:27 | 点击:951
各院(站)、处(室)、 中心、生活服务公司:
为了全面及时了解我院毕业生实习就业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状况信息反馈机制,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实现就业平台信息化、全面化、科学化。现将建立健全毕业生信息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实习管理制度
1.高技班学生于第五学期后,经辅导员推荐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招就中心给予安排实习(结合学院教学计划)。
2.中技班学生于第七学期后,经辅导员推荐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招就中心给予安排实习(结合学院教学计划)。
二.毕业生信息管理制度
1.从2016届毕业生起,全部建立健全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
2.辅导员填写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3.辅导员与就业指导老师要及时沟通交流,凡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就业状况。
特此通知。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