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毕业生实习就业信息库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6-03-09 17:27     |    点击:951

各院(站)、处(室)、 中心、生活服务公司:
  为了全面及时了解我院毕业生实习就业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状况信息反馈机制,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实现就业平台信息化、全面化、科学化。现将建立健全毕业生信息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实习管理制度
  1.高技班学生于第五学期后,经辅导员推荐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招就中心给予安排实习(结合学院教学计划)。
  2.中技班学生于第七学期后,经辅导员推荐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招就中心给予安排实习(结合学院教学计划)。
  二.毕业生信息管理制度
  1.从2016届毕业生起,全部建立健全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
  2.辅导员填写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3.辅导员与就业指导老师要及时沟通交流,凡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就业状况。
  特此通知。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