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16-01-19 00:29 | 点击:848
各院(站)、处(室)、中心、生活服务公司:
在过去的一年里,广大辅导员及学生管理工作者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为我院教学、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及学生管理者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激励广大学生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学院决定,对我院2014-2015学年度辅导员及学生管理工作者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截止2015年六月底在辅导员岗位及学生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工。
二、评选办法:
1.工程管理学院所有辅导员在自我总结、相互交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评选出优秀辅导员一、二、三等奖人选。
2.工程管理学院于12月9日12:00之前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
3.优秀辅导员名额分配(工程管理学院18名辅导员)
优秀辅导员一等奖1名
优秀辅导员二等奖1名
优秀辅导员三等奖1名
4.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1名
5.工程管理学院所评选的优秀辅导员应在本院公示
6.学生处组织评审组对上报的的优秀辅导员进行审核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要求进步,积极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家和党政大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认真履行辅导员职责,工作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2.为人师表、悉心育人,做到“言传身教”,热爱学生,尽职尽责,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经常深入班级、教室、宿舍、活动场所调查研究,调动学生积极性、创造性地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经常宣传表扬先进;对后进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转化工作;既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耐心细致讲究方法、科学管理。
3.所带班级在参加学院所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4.所带班级在学院被评为先进班集体。
5.所带班级有学生在省级以上各类文体比赛,文化活动,学术研究,技能大赛中获得奖励表彰(活动组织单位必须是政府机关或下属部门)。
6.所带班级有学生在社会上做出突出贡献(见义勇为与坏人坏事做斗争被媒体报道的;救助遇险者、拾金不昧、节假日做好人好事获社会好评的等)。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因管理责任出现重大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2.所带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的;
3.所带班级学生考试违纪或旷考率高于5%的;
4.所带班级学生流失率高于4%的;
5.在奖、助学金评选、申报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情况的;
6.所带班级在学院组织的统考中挂科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
7.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五、奖励表彰
(一)学院在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奖金金额
优秀辅导员一等奖1名 奖金1000元
优秀辅导员二等奖1名 奖金800元/人
优秀辅导员三等奖1名 奖金500元/人
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1名 奖金500元
工程管理学院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进行评选、公示、上报。
六、具体要求
优秀辅导员及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须上报先进事迹材料,附电子档。统一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内容格式标题为黑体三号,正文四号宋体,页面上下为2.4 cm、2.0cm,左右分别为2.3cm,2.0cm,左装订,并加盖院系公章。
附件:
1.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2014-2015学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小组成员
2.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优秀辅导员及优秀学生工作者评审表
学 生 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
2014-2015学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小组成员
组 长:白拴锁
副组长:袁孝臣、王艳慧、李 超
成 员:亢文冈、韩 瑞、李志宏、杨德邦、冉蕾蕾、井晓华、商文涛
在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或发邮件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15091183686
电子邮箱:xsclzh@163.com
投诉地点:学生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