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度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6-01-19 00:23     |    点击:358

各院(站)、处(室)、中心、生活服务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职业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我院校风、学风建设,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钻研技术、提高技能,调动学生学习专业理论的积极性和参加技能培训的主动性,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学生手册》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条例”规定。现决定在2012(中)、2013、2014级学生中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缴费注册、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学生可申请参与先进个人评选。

  二、评比办法

  根据《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条款进行评比。

  三、奖项设置及比例

  1.三好学生控制在学生总人数(工程管理学院 1182 人)5%以内,工程管理学院 38名(每班限报1人)。

  2.学习优秀生:一等奖:2名(高技1名,中技1名); 二等奖:2名(高技1名,中技1名); 三等奖:2名(高技1名,中技1名)。

  3.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每班一名。(工程管理学院38个班级)共38 名;另:团委学生干部6名;学生会学生干部6名;文学社学生干部2名;工程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8名。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加一名“优秀学生干部”。

  4.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原则上每班一名。(工程管理学院38个班级)共38名;另:工程管理学院学生分会2名、D艺元素3名、新生力艺术团1名、传媒技术中心1名、新闻中心1名。

  5.先进班集体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5%以内。一等奖:2个(高技1名,中技1名) ;二等奖:2个(高技1名,中技1名);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维护安定团结。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勇于创新、积极实训、刻苦钻研,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技术,专业理论学习成绩和技能培训成绩优秀。

  3.身体好:积极锻炼身体,体魄健康,体育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表现突出。

  (二)学习优秀生评选条件:

  学习优秀生,必须符合下面前四个条件,然后按学年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和技能培训平均成绩评选一、二、三等奖。

  1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全学年无违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实训,能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较好的掌握实训课中的技术、技能,并考取相应的技术、技能等级证。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过程;无上课和实训旷课记录、无考试违纪现象,理论学习及实训成绩优良,并考取相应技术、技能等级证。

  4.学年理论课考试平均成绩和实训课考核成绩达到以下规定标准:

  (1)一等奖:每学年课程平均成绩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实训课考核优秀,并考取相应较高级技术、技能等级证,(在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

  (2)二等奖:每学年课程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实训课考核良好,并考取相应技术、技能等级证,(在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

  (3)三等奖:每学年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实训课考核较好,并考取相应技术、技能等级证,(在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维护安定团结。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勇于创新,积极实训,刻苦钻研技能、技术,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和实训成绩良好;积极锻炼身体,体魄健康。

  3.乐于奉献,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成绩显著;在学院及部、班级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以身作则,任劳任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积极参加学院及部和班级各项体育活动,表现突出;体育课程优良或在省、市运动会上取得名次。

  3.积极组织参加学院及部和班级各项文娱活动,表现突出,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中起到带头作用。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参加评选的班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团结一致,管理有方;班干部、党团员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班级坚持思想政治工作领先,积极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的各种活动;自觉维护稳定安全,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方面有成效。

  (2)具有良好的班风,人人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各种规章制度;无欠学费,基本消除违纪现象。

  (3)具有良好的学风,全班同学都能遵守学习纪律,勤奋学习,互相帮助,刻苦钻研,积极实训,学习成绩和技能培训成绩不断提高;无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违纪和无故缺考现象,全学年考试及格率及技能考核过关率较高。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教室、宿舍卫生全学年评比成绩良好以上;经常开展文体活动,积极为学院及部输送优秀学生干部和各项活动积极分子。

  (5)能及时向党团组织输送优秀分子,班级青年团员占群众比率达到80%以上,按时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

  2.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参加评比的班级按以下条件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一等奖

  a.每学期必须(n-1)月评甲等班(n为月平次数);

  b.开学第一月交费率100%;

  c.考试通过率90%以上。

  (2)二等奖

  a.每学期必须(n-1)月评乙等班。

  b.开学第一月交费率98%。

  c.考试通过率85%以上。

  (3)三等奖

  a.每学期必须(n-1)月评丙等班。

  b.开学第一月交费率95%。

  c.考试通过率80%以上。

  (六)月评甲等班、乙等班、丙等班标准:

  1.甲等班,院(系)月评考核分在98分以上。

  2.乙等班,院(系)月评考核分在95-97分。

  3.丙等班,院(系)月评考核分在90-94分。

  五、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班级出现重大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2.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的;

  3.班级学生考试违纪或旷考率高于5%的;

  4.班级学生流失率高于4%的;

  5.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六、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每人只能评一项。

  3.评为先进集体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可增加一个名额。

  六、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工程管理学院依据本通知组织考核评选。先以班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提出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及先进班集体报学生科,学生科会同教务科对所报候选人的学习、实训成绩、平时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并将拟上报的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名单在院系内张榜公告3天,于12月9日12:00之前,将评比结果上报学生处

  2.教务处对先进个人的学习成绩进行审核。

  3.学生处将会同评审小组对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进行全面审核。

  4.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存在不符合《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条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5.学生处将拟表彰的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名单,提交院务会审定,由学生处组织表彰奖励。

  七、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材料,所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须附申请材料或先进事迹材料,工程管理学院将评选的先进个人名单统一汇总,以纸质档和电子档的形式上交学生处,统一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内容格式标题为黑体三号,正文四号宋体,页面上下为2.3 cm、2.0cm,左右分别为2.3cm、2.0cm,左装订,并加盖院系公章。

  附件:

  1.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2014-2015学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小组成员

  2.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2014-2015年度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学 生 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