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23-10-23 10:42 | 点击:907
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教研室及竞赛办: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加强我院专业课教学的实践环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技工院校的学生技能训练,培养技工院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本学期学院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各部门技能竞赛赛项申报情况,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我院拟于2023年11月开展第十六届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经我院研究决定成立竞赛领导小组(见附件),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实训中心、工程管理学院协办。工程管理学院要加强对参赛学生的指导,负责组织学生按要求参加竞赛。 二、参赛报名 1.各项目负责人配合工程管理学院做好赛前动员工作。 2.凡代表我院参与过校级以上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其水平已达到我院在此项目的最高水平,不再参与本次校级竞赛。 3.竞赛团体赛不少于7个队,个人赛不少于15人;各项目进入决赛总人数不超过预赛人数的60%,且个人赛不超过30人,团体赛不超过15个队。 4.各项目组于11月10日前完成预赛,由工程管理学院教学科将决赛名单上报教务处办公室。 5.各项目组于11月10日前将各项目决赛实施方案(包含试题及评分标准)上报教务处考籍科。 三、参赛要求 1.本次竞赛旨在检查各专业教学水平和学生技能操作水平,技能竞赛坚持全体学生参与、层层选拔、全面考核、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各项目负责人配合工程管理学院做好竞赛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预赛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确保优秀选手参加院级竞赛。 3.参赛学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比赛。 4.对于进入决赛人数不能达到决赛最低人数要求的,将取消此决赛项目。 四、竞赛时间 11月10日-11月23日,具体项目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赛细则 具体竞赛细则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各竞赛项目均设一、二、三等奖,具体获奖人数按参赛队和参赛选手数量的30%确定。 希望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紧密配合,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项目组: 序号 项目名称 参赛形式 1 中国舞 个人 2 无人机组装与调试 个人 3 3ds Max技能 个人 4 钢琴 个人 5 预算电算化 个人 6 砌筑 个人 7 服装制作工艺 个人 8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 个人 9 工程测量 新生团体×3 老生团体×4 10 室内设计 个人 11 机械制图 个人 12 CAD制图 个人 13 电工技能 个人 14 维修电工 个人 15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个人 16 广告创意手绘 个人 17 会计电算化 个人 18 Flash动画设计 个人 19 声乐 个人 20 钳工技能 个人 21 幼儿手工 个人 22 建筑仿真 个人 23 建筑信息模型制作(Revit) 个人 24 美术造型 个人 25 列车员实操技能 个人 26 抹灰与隔墙 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