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23-10-23 10:41     |    点击:912


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教研室、电教中心、鉴定站:

  为了贯彻落实院领导关于提升教学人员的管理水平、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以及提高学生学业水平的指示精神,促进我院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的形成,教务处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实行以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函授站、教研室、电教中心及人才鉴定中心自查为主,教务处统一安排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使检查切实起到监督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的作用。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超

  副 组 长:亢文冈  李康亚  冉蕾蕾  宋旭  袁林  崔龙  唐恒  王彦 

  组  员:王文静  王琳  杨有良  申攀盼  卢彩红  郭杰  边雷刚  张倩   周海芝  刘文洁  金菲  党佳   李骏海  王作彦

  二、检查时间:

  10月23日—11月3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

  11月6日—11月17日为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座谈、整改、落实阶段。

  11月20日—11月24日为检查报告、总结阶段。

  三、检查要求和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二)教务处检查。

  (三)对于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训教学应严格按课表进行检查,采取教师、学生座谈会、深入课堂一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

  (四)要求在11月份,教研室组织一次专职教师(含实训中心教师)说课评课活动,工程管理学院组织一次全体教师评教活动,以上成绩将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情况总结和反馈:

  各教学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写出自查报告,于11月17日交到教务处李康亚老师处,报告中应注重总结教学及管理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拟定于12月第二周召开教学检查总结会,分析和交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教务处将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