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23-10-23 10:41 | 点击:912
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教研室、电教中心、鉴定站: 为了贯彻落实院领导关于提升教学人员的管理水平、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以及提高学生学业水平的指示精神,促进我院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的形成,教务处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实行以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函授站、教研室、电教中心及人才鉴定中心自查为主,教务处统一安排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使检查切实起到监督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的作用。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超 副 组 长:亢文冈 李康亚 冉蕾蕾 宋旭 袁林 崔龙 唐恒 王彦 组 员:王文静 王琳 杨有良 申攀盼 卢彩红 郭杰 边雷刚 张倩 周海芝 刘文洁 金菲 党佳 李骏海 王作彦 二、检查时间: 10月23日—11月3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 11月6日—11月17日为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座谈、整改、落实阶段。 11月20日—11月24日为检查报告、总结阶段。 三、检查要求和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二)教务处检查。 (三)对于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训教学应严格按课表进行检查,采取教师、学生座谈会、深入课堂一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 (四)要求在11月份,教研室组织一次专职教师(含实训中心教师)说课评课活动,工程管理学院组织一次全体教师评教活动,以上成绩将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情况总结和反馈: 各教学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写出自查报告,于11月17日交到教务处李康亚老师处,报告中应注重总结教学及管理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拟定于12月第二周召开教学检查总结会,分析和交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教务处将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