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创业培训是对具有创办小企业意向的人员和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他们在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其目的是通过提高企业创办者创业的心理、管理、经营等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使小企业创办者在成功地创办企业,解决自身就业问题的同时,创造和增加社会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一)创业培训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可以参加一次免费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登记为失业状态、开具培训资格审查证明的省内外户籍上述四类人员;

  2、暂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开具未就业和培训资格审查证明的本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须持应届初高中毕业证书);

  3、持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证》并开具所在高校学籍和培训资格审查证明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二)培训资格审查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出培训资格审查证明;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做出学籍和培训资格审查证明;

  3、毕业年度结束后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进行失业登记,由档案托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做出培训资格审查证明。

  4、复员退伍军人

  5、残疾人

  6、中专、高职、技师(技工)院校学生

  7、其他就业困难群体。

(三)报名须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5、《SIYB创业培训学员申请表》1份;
(四)考核结业

  培训期满后,进行结业考试并完成创业计划书,合格者由中心颁发《创业培训证书》,并优先享受创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