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6-09-06 18:00     |    点击:29


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电教网络中心:
  根据《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关于建立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制度的暂行规定》,学院决定于2016年9月5日至9月16日开展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学院、中心自查,教学信息员集中反馈,教务处检查督导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工程管理学院在9月8日前组织一次学期初教学工作会议,布置学期初教学和开课工作。要组织一次周密细致的工作自查,如存在工作安排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和化解,做到教师、教室、教材三落实,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表和教案四齐全,确保学期初教学秩序稳定、有序。
  2.教师聘请到位,并给每位教师下发任课通知书。认真组织学习《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要求工程管理学院将任课教师信息汇总表、业务档案表于第二周周末上交至教务处。对于新聘兼职教师,教务主任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听课,严格把关。
  3.工程管理学院按上学期审核通过的教材清单预订教材,认真逐一核对。
  4.对教室(含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备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如多媒体设备状况、卫生状况、课桌椅黑板状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5.实训中心和电教中心认真检查和落实实践教学环节,检查各实验实训室的准备情况,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状态、损耗材料准备情况等;落实实训教学的安排,包括校内外实训安排、顶岗实习等。
  6.认真做好学生到课率检查工作。新生人数变化一周上报一次;老生做好催费工作,人数两天上报一次。
  7.教务处将于9月8日16:00对以上要求内容进行检查。
  三、检查总结
  各教学部门应根据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工作总结于9月16日12点前上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