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追寻红色经典、传承革命精神”第十届红歌会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7-10-12 15:25     |    点击:684

院办、教务处、工程管理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母校、热爱生活的情感,进一步推动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建设,经学院领导同意,定于十月三十日14:00(星期一),在我院学生活动中心举办“追寻红色经典、传承革命精神”红歌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寻红色经典、传承革命精神”红歌会组委会

  1.领导小组:

  组 长:白拴锁

  副组长:袁孝臣、王艳慧

  组 员:杨得邦、李志宏、周步来、商文涛、严陇飞、井晓华、张 博、宋 航、张红雨及院系各班级辅导员

  2.舞台背景制作、会场布置: 严陇飞、张博

  3.舞台调度、节目安排、节目单制作发放:李志宏

  4.音响、摄影、摄像:周步来、宋 航、张红雨

  5.红歌会主持、报幕人员安排:李志宏

  6.评委选聘、评分标准、计分统计、成绩公布:井晓华

  7.会场安排、组织、调度:李志宏、商文涛

  二、“追寻红色经典、传承革命精神”红歌会参赛组队安排:

  1.工程管理学院:14支代表队

  2.学生处:3支代表队

  3.各参赛队报名(包括歌曲名)时间:10月16日下午17:00前报到学生处井晓华老师处。

  三、奖励办法:

  1.工程管理学院: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2.学生处社团:一等奖:1名

  四、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员着装整齐统一,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士气高昂。演唱风格、表演形式不拘一格,力求新颖。

  2.参赛曲目紧扣主题,以讴歌党96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和所立下的丰功伟绩为主,内容符合通知要求,每支参赛队限报一首参赛歌曲。

  3.表现形式(诗朗诵、领唱、齐唱、轮唱、声部唱、背景音乐、图片等)多样化,感情投入,表情自然,音质优美,富有变化,声音统一,整体和谐。

  4.指挥节奏准确,与伴奏音乐的速度一致,动作大方、到位,具有带动力。每支参赛队上下场和表演时间限时7分钟,上下场迅速、肃静。

  5.参赛队指挥必须是本代表队学生或辅导员,不得外请指挥人员,否则取消获奖资格,各参赛队人数限制在80-100人之间。

  6.选取红歌类曲目数量占节目总数的80%,军旅类曲目占节目总数的20%。近两年(2015年、2016年)参赛过的曲目不得选取。

  7.合唱队得分以主持人当场报分为准。

  五、合唱比赛结束时,举行颁奖仪式,工程管理学院选一名监督员与红歌会计分组一起进行计分工作。

  六、比赛地点:学生活动中心.

  附件:近两年(2015年、2016年)参赛曲目单

学生处

2017年10月11日

近两年(2015年、2016年)参赛曲目单

1.诗歌朗诵《岁月回眸,70年前的记忆》

2.《军民大生产》

3.《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

4.《团结就是力量》

5.《能打仗、打胜仗》

6.《强军战歌》

7.《忠诚于党歌》

8.《吉祥谣》

9.《兵行天下》

10.《血染的风采》

11.《中国之梦》

12.《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13.《山丹丹开花红艳艳》

14.《走向复兴》

15.《为人民服务》

16.《春天的故事》

17.《军魂之歌》

18.《歌唱二小放牛郎》

19.《卢沟谣》

20.《军港之夜》

21.《红色娘子军》

22.《唱支山歌给党听》

23.《走进新时代》

24.《毛委员和我们在一起》

25.《神圣使命》

26.《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