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7—- 2018学年度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8-12-24 17:31     |    点击:61

  为了认真落实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德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从而进一步抓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引导广大辅导员做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激励广大辅导员能够成为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模范。学院决定,对我院2017——2018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2017——2018学年度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教工。
  二、评选原则:
  1、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4、坚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的原则。
  5、坚持按照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各项数据评选的原则。
  三、评选奖项名称:
  优秀辅导员
  四、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实践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引导学生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为人师表,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积极提高政治素养,能以正确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具有竭诚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处处做学生的表率,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深受学生欢迎,是广大辅导员学习的榜样。
  3、工作务实到位。随时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及时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身心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4、执行能力强并取得实效。严格执行学院领导提出的“严抓学生工作质量”的总要求并取得实效;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礼节礼貌教育、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毕业生教育并取得明显效果。
  5、业务能力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处理问题公平公正,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能较好完成学生工作各项业务工作及在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服务工作。
  6、学风建设卓有成效。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所带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考风优良,成绩优异,在学院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突出。
  7、积极组织抓好党团和班级建设,指导班团组织建设,积极向院团委、学生会等主要社团推荐学生干部。
  8、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校园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增进同学间的团结与友谊,增强学生集体主义观念,为构建我院特色的校园文化做出努力。
  9、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应对校园危机事件。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做好“学生隐患排查”工作,对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积极参与学院学生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未发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五、评选程序:
  1、年级组召开会议推荐
  2、办公室、学生科、教学科根据各项数据进行核对
  3、部委会开会研究认定
  4、学院领导批准
  六、奖励表彰:
  在学院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此通知。


工程管理学院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