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8-12-24 17:35     |    点击:126

  为了认真落实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学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为了进一步彰显我院“德育为首、技能至上”的办学理念,在全院学生中掀起一股弘扬正气、树立先进、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提高技能,引导全体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学生手册》,经学院12月12日会议研究,决定在2017——2018学年度中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17——2018学年度报到注册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学生,2015、2016、2017级符合评选条件的各班级可申请参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
  二、评比办法
  根据《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学生手册》、《西安军需工业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条款进行评比。
  三、奖项设置及比例
  1、学习优秀生:一等奖:3名(高技1名,中技1名,中专1名);二等奖3名(高技1名,中技1名,中专1名);三等奖3名(高技1名,中技1名,中专1名)。
  2、三好学生:名额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5%以内(原则上每班限报1人)。
  3、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每班一名共57名;另:团委、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分会、国旗护卫队共16名,新闻中心1名。
  4、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原则上每班一名(57个班级)共57名;另:团委、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分会、国旗护卫队共5名,新生力艺术团、传媒中心6名。
  5、先进班集体:共6个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好,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2、三好学生:思想好、学习好、勤锻炼、身体健康。
  3、学习优秀生评选条件:参选一、二、三等奖的学生须每学年课程考试(含实训)平均成绩分别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90分以上(含90分)、85分以上(含85分),并考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4、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以身作则,勇于担当。
  5、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积极参加学院、班级各项文体活动,表现突出。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团支部、班委会组织机构健全,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大局观念强,执行力强;
  2、班干部始终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担当精神。
  3、班级青年团员占群众比率达到80%以上,按时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
  4、积极向学院各级学生社团推荐学生干部(1人以上)。
  5、2017——2018学年度班级学生管理综合数据排名靠前。
  6、班级人数大于30人以上的班级优先考虑。
  7、班级出现参与聚众斗殴、盗窃、敲诈勒索、校园欺凌事件、校园不文明等严重违纪现象、在校园造成恶劣影响及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级实行一票否决。
  8、全年班级在技能大赛、红歌会、篮球联赛、运动会、经典美文诗词诵读等活动中,组织得力,成绩突出(在获奖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获得奖项等级较高的班级优先考虑)。
  9、在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中班级参与人数较多。
  10、班级学习氛围浓厚,考试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11、在课堂教学中无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的。
  12、在各类考试中无违纪违规现象的。
  13、经学院会议研究决定其他不符合先进班集体要求事项的。
  五、评选原则
  1、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2、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3、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体积极分子,每人只能评一项。
  4、评为先进集体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可增加一个名额。
  六、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年级组长召集本年级组所有辅导员按照评选条件提出候选名单报学生科。
  2、组织召开部委会对所报候选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并将拟上报的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名单张榜公告3天。
  3、学院教学科对先进个人的学习成绩进行审核。
  4、学生科将拟表彰的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名单,提交工程管理学院院务会审定,由学院学生科组织表彰奖励。
  七、奖励表彰:
  在全校2017——2018学年度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状、荣誉证书、奖金及进行物质奖励。
  此通知。


工程管理学院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