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关于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8-12-26 17:23     |    点击:755

院字[2018]53号

各院(站)、处(室)、中心、工会、生活服务公司: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我校固定资产使用现状,加强资产管理的系统化,结合学院实行OA办公软件的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从12月25日开始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有效地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本次资产清查主要结合我院OA办公系统进行清查,按照OA系统对资产项目的规定,按照网管中心提供的OA系统表格的要求,对全院的资产进行逐一登记。

 二、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26日后勤处、网管中心对全院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清查工作培训,OA系统资产表格的填写培训。

  2、自查时间:12月 26日——1月 3 日各单位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表格,清查后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将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一并上报后勤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确认签字,工作才算结束。

  3、汇总:放假前根据清查结果整理汇总并上传到OA系统。

  三、清查工作的要求

  1、要充分认识本次清查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系统化,根据本次的清查,彻底搞清楚我们的“家底”;有利于提高资产、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维护等方面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以此为契机进行广泛地宣传,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在OA系统中的应用,要求全院教职工积极主动配合,确保本次工作圆满完成。

  2、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学院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自查工作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的保障。

  3、资产管理员要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清查工作,以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做好具体工作,努力减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错,防止资产流失。特别是部门自购、上级及社会捐赠设备必须认真核实如实上报。挪用、报损、报废资产,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仪器设备去向不明、手续不完备或有意隐瞒等行为,要追究部门领导、领用人的责任。

  4、认真做好各类资产的清查工作,清查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原则不放松,特别是账物核实、账账核实,记载及统计汇总必须严把质量关,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2018年12月26日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