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职办学条件不达标或3年内有违规不得跨省招生

  最新动态     |      2020-06-01 16:26     |    点击:315

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就做好今年全省中职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明确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或3年内发生过违规办学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据悉,陕西省两部门要求,各市要坚持职普比不低于4:6底线要求,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5月11日前将今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职普比进行督导检查。

各市严格核查跨省招生学校资质,编制跨省招生计划(含市属高职、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或3年内发生过违规办学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招收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应具备相应培养条件,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按照《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苏陕教育支援及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排,编制东西协作招生计划。

要求各市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制度,届时,省教育厅、人社厅将联合公布全省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未列入名录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

通知明确,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严禁无资质招生、跨层次招生、违规联合办学、违规设立分校和办学点、“挂名”招生、虚假宣传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各市及学校要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分别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做好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的对接。对弄虚作假的一查到底,因注册工作超时、数据不准确导致无法准确查询学籍信息、无法按时资助学生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积极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拓展生源渠道,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应结合职教扶贫、技能扶贫重点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

来源: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