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20-10-26 08:02 | 点击:73
各位应试人员:
2020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考点)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10月31日9:00~12:00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4:00~16:00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1日9:00~12:00考试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各自考场交通路线和地址,因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请尽早到达考点。考点不提供车辆停放,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应试须知
1.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持临时身份证需到考务办备案)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应试人员携带黑(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3.答题前首先使用黑(蓝)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答题卡(纸)规定位置填写姓名、科目代码、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作答。
4.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9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二、考场纪律
1.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器材。已携带的必须切断电源与其他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其带至座位,不得在答题卡(纸)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2.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题本、答题卡(纸)。
4.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置在桌面,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场。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按违纪处理。
5.对违纪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疫情防控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并接受测温。持“绿色码”且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应试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2.应试人员须如实确认《疫情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内容并签字,按照考试科目打印对应份数(考几门打印几份承诺书),在进入每场考试时,主动递交监考老师。
3.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就医进行排查和诊疗,考试当天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合格后可进入考点考试。
4.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本人报告体温等异常症状,且无考前7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人员,经考点医护人员健康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点地址及乘车路线
1.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西安市浐河东路6262号)
序号 | 考点公交站点 | 公交线路 |
距离考点位置 (米) |
备注 |
1 |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东门 | 浐灞6号线 | 316 | 单车、步行 |
2 | 檀香园 | 13路 | 366 | 单车、步行 |
133路 | 单车、步行 | |||
289路 | 单车、步行 | |||
浐灞6号线 | 单车、步行 | |||
3 | 水岸东方翠堤东门 | 浐灞6号线 | 371 | 单车、步行 |
4 | 穆将王立交西(纺南路西口) | 8路 | 299 | 单车、步行 |
13路 | 单车、步行 | |||
133路 | 单车、步行 | |||
240路 | 单车、步行 | |||
242路 | 单车、步行 | |||
269路 | 单车、步行 | |||
289路 | 单车、步行 | |||
800路 | 单车、步行 | |||
910路 | 单车、步行 |
序号 | 地铁站点 | 地铁线路 |
距离考点位置 (KM) |
备注 |
1 | 浐河 | 1号线 | 2 |
B出口 转乘公交 |
2 | 咸宁路 | 3号线 | 4.7 |
C出口 转乘公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