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6-04-01 10:20     |    点击:848

工程管理学院: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示,按照省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关于规范学生各类资格证书取证工作的通知》院字[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对象:  
  1.所有在籍学生。
  2.2016年7月毕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次鉴定报名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年满19周岁(1996年1月1日前出生)报考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不满19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学生根据所学专业以及自身发展方向选择职业工种。  
  三、职业类别:  
  测量放线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筑工、装饰装修工、电焊工、钳工、维修电工、架子工、抹灰工、制图员、电工、木工、管工、摄影师、筑路工、桥梁工。  
  四、报名办法:  
  1.报考学生须在财务处交费(特殊情况可由辅导员代交),在辅导员处登记,并上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初/高中毕业证1复印件1张、2寸彩照2张、交费票据、电子表格)。  
  2.辅导员将按班级制表汇总后,在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统一报名。  
  3.学生在财务处缴费时间截止4月15日18点。  
  4.辅导员上交资料时间截止4月22日18点。  
  五、培训时间:  
  另行通知。  
  六、报名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892060019(6119)  
  地址:院图书馆一楼(西)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