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16-10-12 11:23 | 点击:938
院办、教务处、工程管理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建设,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培养青年学生的爱国之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母校、热爱生活的情感,进一步推动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建设,经学院领导同意,定于十月二十七日14:00(星期四),在我院学生活动中心举办“红色旋律、青春之声”红歌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色旋律、青春之声”红歌会组委会
1.领导小组:
组 长:白拴锁
副组长:袁孝臣、王艳慧
组 员:李志宏、杨得邦、周步来、商文涛、韩 瑞、严陇飞、井晓华
2.舞台背景制作、会场布置: 严陇飞
3.舞台调度、节目安排、节目单制作发放:李志宏
4.音响、摄影、摄像:周步来
5.红歌会主持、报幕人员安排:韩 瑞
6.评委选聘、评分标准、计分统计、成绩公布:井晓华
7.“红色旋律、青春之声”红歌会会场安排、组织、调度:李志宏
二、“红色旋律、青春之声”红歌会参赛办法
1.16高技: 2支合唱队参赛 15高技: 2支合唱队参赛
2.16中技: 2支合唱队参赛 15中技: 2支合唱队参赛
3.14中技: 1支合唱队参赛
4.军 需: 5支合唱队参赛
5.各参赛队报名(包括歌曲名)时间:10月14日下午17:00前报到学生处办公室李志宏老师处。
三、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组织奖:6名
纪念奖:8名
四、参赛要求
1.各方队要着装整齐、士气高昂。演唱风格、表演形式不拘一格,力求新颖。
2.参赛曲目:紧扣主题,每支参赛队限报一首参赛歌曲。
3.各参赛队所选曲目严格按照附件节目单进行选择。
4.每支参赛队上下场和表演时间限时7分钟。上下场迅速、肃静。
5.合唱队指挥必须是本代表队学生,不得外请指挥人员,不得重复指挥,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6.合唱队得分以主持人当场报分为准。
四、合唱比赛结束时,举行颁奖仪式,工程管理学院选一名监督员与红歌会计分组一起进行计分工作。
五、比赛地点:学生活动中心 .
附件:参赛曲目单
学 生 处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1.走进新时代 2 军魂之歌 3.走向复兴 4 神圣使命 5.军港之夜 6 红色娘子军 7.卢沟谣 8 飞跃大渡河 9.山丹丹花开红艳艳 10 毛委员和我们在一起 11.五星红旗 12 春天的故事 13.逛新城 14 红梅赞 15.唱支山歌给党听 16 一带一路歌 17.公仆赞 18 为人民服务 19.歌唱二小放牛郎 20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21.共产党来了苦变甜 22 四渡赤水出奇兵 23.翻身农奴把歌唱 24 万丈高楼平地起 25.我为共产主义献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