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红色旋律、青春之声”第九届红歌会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6-10-12 11:23     |    点击:938

院办、教务处、工程管理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建设,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培养青年学生的爱国之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母校、热爱生活的情感,进一步推动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建设,经学院领导同意,定于十月二十七日14:00(星期四),在我院学生活动中心举办“红色旋律、青春之声”红歌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色旋律、青春之声”红歌会组委会
  1.领导小组:
  组 长:白拴锁
  副组长:袁孝臣、王艳慧
  组 员:李志宏、杨得邦、周步来、商文涛、韩 瑞、严陇飞、井晓华
  2.舞台背景制作、会场布置: 严陇飞
  3.舞台调度、节目安排、节目单制作发放:李志宏
  4.音响、摄影、摄像:周步来
  5.红歌会主持、报幕人员安排:韩 瑞
  6.评委选聘、评分标准、计分统计、成绩公布:井晓华
  7.“红色旋律、青春之声”红歌会会场安排、组织、调度:李志宏
  二、“红色旋律、青春之声”红歌会参赛办法
  1.16高技: 2支合唱队参赛 15高技: 2支合唱队参赛
  2.16中技: 2支合唱队参赛 15中技: 2支合唱队参赛
  3.14中技: 1支合唱队参赛
  4.军 需: 5支合唱队参赛
  5.各参赛队报名(包括歌曲名)时间:10月14日下午17:00前报到学生处办公室李志宏老师处。
  三、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组织奖:6名
  纪念奖:8名
  四、参赛要求
  1.各方队要着装整齐、士气高昂。演唱风格、表演形式不拘一格,力求新颖。
  2.参赛曲目:紧扣主题,每支参赛队限报一首参赛歌曲。
  3.各参赛队所选曲目严格按照附件节目单进行选择。
  4.每支参赛队上下场和表演时间限时7分钟。上下场迅速、肃静。
  5.合唱队指挥必须是本代表队学生,不得外请指挥人员,不得重复指挥,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6.合唱队得分以主持人当场报分为准。
  四、合唱比赛结束时,举行颁奖仪式,工程管理学院选一名监督员与红歌会计分组一起进行计分工作。
  五、比赛地点:学生活动中心 .
附件:参赛曲目单



学 生 处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1.走进新时代        2 军魂之歌 3.走向复兴         4 神圣使命 5.军港之夜         6 红色娘子军 7.卢沟谣          8 飞跃大渡河 9.山丹丹花开红艳艳     10 毛委员和我们在一起 11.五星红旗         12 春天的故事 13.逛新城          14 红梅赞 15.唱支山歌给党听      16 一带一路歌 17.公仆赞          18 为人民服务 19.歌唱二小放牛郎      20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21.共产党来了苦变甜     22 四渡赤水出奇兵 23.翻身农奴把歌唱      24 万丈高楼平地起 25.我为共产主义献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