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6-09-28 12:06     |    点击:85

工程管理学院:

  根据学院安排,我院2016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10月8日(周六)、9日(周日)正常上课。为认真做好国庆长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放假前要集中进行校纪校规和安全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假期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外出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休息和生活,确保平安度假。
  二、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凡在放假期间外出旅游或离开西安市的,必须向院系登记说明,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凡假期结束未及时返校或无故逾期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或酒精炉、煤油炉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严禁在宿舍或在外长时间上网。
  四、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宿舍内不得放置现金和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留校的学生要做到不晚归、不饮酒、不打牌、不赌博;利用假期兼职的同学要谨防传销陷阱,通过中介找工作时,要谨防上当受骗。
  五、院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务必在岗,并要求辅导员手机24小时务必畅通,要充分发动学生党员,班干部,社团干部的积极作用,及时收集信息,遇到重大突发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上报学生处,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院的稳定。
  六、10月7日19:30正常上晚自习,学生处将进行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了解情况,落实原因并跟踪记录,上报学生处。
  此通知



学生处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