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6-12-08 15:33     |    点击:352


  在过去的一年里,广大辅导员及学生管理工作者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为我院教学、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激励广大学生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学院决定,对我院2015-2016学年度辅导员及学生管理工作者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截止2016年六月底在辅导员岗位及学生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工。

  二、评选原则

  根据目前学院辅导员工作队伍及学生工作管理人员的现状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严格评选。

  三、评选奖项(先进个人共7名,工程管理学院评选5名):()

  (一)公寓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名(含科室)

  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重视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自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以来,除节假日之外,至今仍坚持在一线学生公寓居住,表现突出。

  2.勇于担当,能随时处理学生突发应急事件,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尽职尽责,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在工作实践中,识大体、顾大局,奉献精神强。

  (二)先进个人3名(在班级出勤、文体活动、学习等方面表现良好的可参与评选)

  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工作积极性高,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纪律性。

  2.班级管理得力,在早操、晚自习或各类大型会议、室外活动组织中出勤率高,有秩序。

  3.全年班级学生流失率低于4%。

  4.出勤率相同的情况下,班级人数大于30人以上的班级优先考虑。

  5.班级出现打架斗殴、偷盗等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在校园造成恶劣影响及重大安全事故的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6.在各类文体活动中(红歌会、篮球联赛、运动会、经典美文诗词诵读活动),组织得力,成绩突出,获得一、二、三等奖及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等其他奖项达到2次以上的(在获奖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获得奖项级别较高的班级优先考虑)。

  7.班风好、班级学习氛围浓厚

  (1)在各类正式考试中,一次性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含实训):

  (2)全年在院级或省级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取得奖项的:

  (3)全年到课率达到95%以上的:

  (4)在各类考试中无违纪违规或在课堂教学中无违反教学秩序行为的:

  (5)在实训教学中组织得力,全年出勤率达到95%以上的。

  (三)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名(院系学生科1名,学生处1名,由学生处直接负责评选)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积极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文件。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3.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尽职尽责,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工作认真细致,业务能力强,能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四、学生处组织评审组对上报的先进个人进行审核

  五、奖励表彰

  (一)学院在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奖金金额

  先进个人奖金800元/人

  六、具体要求

  1.先进个人须上报先进事迹材料,附电子档。统一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内容格式标题为黑体三号,正文四号宋体,页面上下为2.4 cm、2.0cm,左右分别为2.3cm,2.0cm,左装订,并加盖院系公章。

  2.工程管理学院于12月12日12:00之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

  附件:

  1.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2015-2016学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小组成员

  2.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公寓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审表

学生处

2016年12月6日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

2015-2016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审小组成员

  组 长:白拴锁

  副组长:袁孝臣、王艳慧、李超

  成 员:亢文冈、李志宏、杨得邦、冉蕾蕾、井晓华、商文涛

  在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或发邮件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15091183686

  电子邮箱:xsclzh@163.com

  投诉地点:学生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