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7-03-30 16:26     |    点击:509

工程管理学院:
  为使全院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清明假期,根据院办下发的《关于二○一七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对学生安全教育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辅导员自2017年4月1日(周六)17:00起假,2017年4月4日(周二)17:00前返校;学生自2017年4月1日(周六)16:00起假,2017年4月4日(周二)18:00前返校,并于19:30按时上晚自习,由辅导员点名。学生处检查辅导员和学生返校情况。
  二、具体要求:
  工程管理学院必须要求各班辅导员,利用节前班会时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假期间遵纪守法、预防交通事故、人身财物安全的教育。节日期间全体辅导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要求清明节假期间,回家探亲访友的同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共秩序,保管好自己的钱和物,防止交通事故及财物失窃被骗事件的发生。如果外出时遇到险情或不测,应即刻寻找警察或及时报警,并与家长和学校老师取得联系寻求帮助。节日期间留校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有其他院校的同学来访时,严禁进入公寓。严禁节日期间外出夜不归宿。当日因故不能返校的同学,必须向值班老师请假登记,并告知宿管人员。要教育留校学生每天晚上23:00以前返校,值班人员每天晚上要检查留校学生的外出和在校情况,并做好记录。
放假前要落实每一个学生节日期间的去向和离校、返校时间,学院学生科做好记录。节日期间,院系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任,坚守岗位,保持对外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如遇到险情或发生突发性事件,应冷静处理并及时向院系负责人及学院带班领导报告。
  收假后,工程管理学院应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向学生处汇报。凡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各班辅导员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学生未按时返校的原因及学生准确返校时间。
  全体辅导员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责任心,认真落实“关于
  做好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确保清明节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