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公共课及专业课微课比赛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7-04-24 14:30     |    点击:4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教研室(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教育处、指导中心):
  为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精神,推动技工院校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我办决定于2017年3-9月在全国技工院校中开展公共课及专业课微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任课教师根据部颁公共课课程标准和专业课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以德育课(含《工匠精神读本》)、语文课、数学课和机械类、电类、汽车、计算机专业课国家级教材为参考,选择一个知识点、技能点或课题,撰写微教学设计稿,并制作3-8分钟的微课视频参加比赛。
  二、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各地将通知转发至学校,广泛发动教师参与比赛,营造以赛促教的浓厚氛围,并开展网上报名。
  (二)微课制作阶段(4-6月):学校组织相关公共课与专业课教师参加比赛,撰写微教学设计稿并录制微课视频。
  (三)报送阶段(7月):学校将教师参赛作品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级人社部门(每所学校每本教材限报2份作品),由省级人社部门择优推荐至部教材办公室,参加全国评选。有条件的省级人社部门可组织地区复赛。
  (四)评审阶段(8-9月):我办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参赛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按公共课组和专业课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根据技工院校、地区(省级)比赛组织及获奖情况,评选学校和地区(省级)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四、比赛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转发到有关技工院校,保证参赛学校的覆盖面。技工院校要认真组织好校内比赛,为参赛教师提供设备等必要条件,让更多的教师参与比赛,达到以赛促教的良好效果。
  (二)为及时掌握参赛情况,畅通信息渠道,请参赛教师于3月10日后登录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www.cott.org.cn)首页,点击“我要报名”,填写参赛报名表。同时,下载公共课和专业课参赛教材目录及推荐知识点、微教学设计稿格式、微课视频制作要求、评价参考标准。
  (三)参赛教师应为在职公共课、专业课教师。每位教师限报1份作品,每份作品的作者署名1-2人。超出参赛教材目录范围的作品将不予评审。
  (四)请各省(区、市)于7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择优报送至我办,包括微教学设计稿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微课视频(须刻录在一起)光盘或U盘一式2份;申报优秀组织奖学校的《学校优秀组织奖申报表》(教材网下载)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五、其他事项
  (一)参赛人员资格、参赛作品真实性由所在学校和地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查。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一经发现抄袭、造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因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人和所在学校负责。
  (二)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报名参赛即视为同意将其参赛作品以出版物或网络的形式发表,供全国技工院校教师学习借鉴。
  (三)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下载。
  (四)教材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斌 电 话:010-64961623
  传 真:010-64911344 邮 箱:jcbcott@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 编:10002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