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8-10-31 08:50     |    点击:770

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函授站、教研室、电教中心及鉴定站:
   为了贯彻落实院领导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指示精神,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实行以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函授站、教研室、电教中心及鉴定站自查为主,教务处检查为辅的方式,使检查切实起到监督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的作用。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超

  副组长:亢文冈 王 维 唐 恒 崔 龙 李康亚

  组 员:冉蕾蕾 王 彦 王林翠 丁九洲 王 琳 徐 杰 宋 旭 申攀盼 卢彩虹 田宏毅 韩西锋 周海芝 刘文洁 王文静 吕 丹

  二、检查时间:

  10月30日—11月9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

  11月12日—11月23日为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座谈、整改、落实阶段。

  11月26日—11月30日为检查报告、总结阶段。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管理学院检查内容

  1.本学期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检查:

  (1)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2)授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具体实施情况。

  (3)教材的征订与使用情况,要求向任课教师征集教学计划、教材的反馈意见,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2.教案检查:

  教师必须持教案授课。教案需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目的、教学对象、学科的发展以及授课效果等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3.教学进度表必须粘贴在教案首页,按教学进度表授课,完成教学任务。

  4.安排检查组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训教学等教学环节进行随机检查。

  5.对课表进行检查。

  6.对调课记录单进行检查。

  7.听课检查:

  采用随机听课的方式,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听课应有一定的选择针对性。并整理好上报教务处。

  8.学生作业检查。

  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及老师的批阅情况。

  9.评教活动:

  根据各教学单位具体评教结果,评选出优秀教师,学期末进行汇总、表彰。

  10.日常教学检查汇总表。

  11.任课教师专业与所授课程对照表。

  (二)实训中心检查内容

  1.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维修保养情况汇总。

  2.实验、实训场地卫生及安全情况。

  3.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情况。

  4.授课教师授课、学生学习情况及辅导员跟班情况汇总。

  5.晚自习辅导情况汇总。

  6.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

  7.教案检查。

  8.年度参与校级以上教科研活动的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情况。

  9.各专业兴趣班的组织情况(附开设课程安排表、参与学生人数、活动记录),及日常技能竞赛的组织情况(附活动安排及活动记录)。

  (三)函授站检查内容

  1.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2. 课程安排情况。

  3. 各类别、各专业学生人数。

  4.授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具体实施情况。

  5.教材的征订与使用情况。

  6.学生学籍档案的整理情况。

  (四)教研室检查内容

  1.各教研组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

  2.晚自习辅导情况汇总。

  3.教案检查。

  4.年度参与校级以上教科研活动的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情况。

  5. 各专业兴趣班的组织情况(附开设课程安排表、参与学生人数、活动记录),及日常技能竞赛的组织情况(附活动安排及活动记录)。

  (五)电教中心检查内容

  1.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维修保养情况汇总。

  2.机房、多媒体及实验室场地卫生及安全情况。

  3.教学准备情况。

  4.授课教师授课、学生学习情况及辅导员跟班情况汇总。

  5. 各实验、实训场所制定的制度及落实情况。

  (六)鉴定站检查内容

  1.培训课程教学安排、授课教师选聘及培训教材准备等情况。

  2.培训计划,各项培训人数。

  3.学生取证汇总表。

  4.《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关于规范各类资格证书取证工作的通知》具体落实执行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措施。

  四、检查要求和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二)教务处检查。

  (三)对于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训教学应严格按课表进行检查,采取教师、学生座谈会、深入课堂一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

  (四)要求在11月份,教研室组织一次专职教师(含实训中心教师)说课评课活动,工程管理学院组织一次全体教师评教活动,以上成绩将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

  五、检查情况总结和反馈:

  各教学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写出自查报告,于11月16日交到教务处李康亚老师处,报告中应注重总结教学及管理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拟定于12月第二周召开教学检查总结会,分析和交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教务处将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授课教师与所授课程对照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29日

  注:

  组 长:主要负责全面工作的实施及各项工作小结的把关与终审。

  副组长:负责各自管理部门本次教学检查的全盘工作,配合教务处对全院教学检查进行巡查。

  组 员:主要负责本次教学检查各阶段的实施过程及各阶段工作汇总上报。



附件:

    课教师与所授课程对照表

序号

姓名

专业1

专业2

最高学历

所授课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