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内部制度     |      2016-01-08 10:30     |    点击:511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端正党风和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是一项包括党课教育制度、接转组织关系制度、党费交纳制度等方面在内的综合性制度。各支部必须从细处入手,从教育入手,从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好本制度。
  二、党员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党员教育在内容的确定上,要注意思想性、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和独立性。即首先要突出思想教育,要把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要有计划地实施对党员的教育,并且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地确定党员教育的内容。
  (二)党员教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宗旨、纪律和党性、党风、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共产主义教育,文化、科学和专业知识的教育等。
  (三)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是:①理论联系实际;②正面教育为主;③教育者先受教育;④分类分层次的教育。
  (四)党课是党员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要结合党在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确立党课专题,并每季度进行一次。
  (五)党员教育,还要采取个别教育,党内对话等方式和运用科学化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
  三、党员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上学、调出本单位需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的纪律之一。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逾期不转者,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二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则出具党员证明信。
  在接到外单位转入的组织关系后,应在当月内转到党员所属党支部。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党支部换届改选时,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党支部每半年、年终必须将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向有关组织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