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 2020-08-17 13:49 | 点击:62
一、继续教育基地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和管理下,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
二、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费用。
三、开展面向全省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应侧重建筑类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四、按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五、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培训项目,组织培训与教学管理。
六、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及时为合格的学员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七、每年将基地工作总结和本年度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等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继续教育办公室。
八、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审核,完善各项工作。